【110深耕1-3】110學年度第1學期實習課教學助理(TA)申請作業/教與學發展中心
教與學發展中心 通知
承辦人:許伯浩先生(分機1169)
日期:110年06月03日
受文者:全校教學單位
主旨:110學年度第1學期實習課教學助理(TA)申請作業
說明:
1. 為鼓勵教師創新課程,提昇授課品質,強化學生學習成效,依據「真理大學教學助理設置及考核辦法」,特辦理教學助理申請補助計畫。
2. 本次申請提報類型為實習課教學助理。
3. 申請對象:全校教學單位
4. 實習課教學助理以本校博、碩士班學生為優先考量,因特殊需要則以遴選學士班高年級學生成績優異學生聘用。
5. 實習課教學助理提報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1)提報期限:即日起至110年06月30日(三)止。(附件二、四)
提報期限:即日起至110年07月30日(五)止。(其餘附件)
(2)提報方式:
請各學系備妥以下資料:
l 110學年度第1學期實習課TA申請表(附件二)
l 教學助理(TA)基本資料表(新、續聘皆需填寫)(附件三)
l 真理大學新聘教學助理資料表(新聘者需檢附)(附件四)
l 兼任助理工讀生臨時工人員約用申請表(附件五,頁1-2)
l 真理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型」與「勞僱型」同意書(附件五,頁3)
l 真理大學教職員工生保密切結書(附件五,頁4)
l 切結書-註冊程序補齊(附件五,頁5)
l 切結書-不得為修課學生(附件五,頁6)
l 切結書-課程相關資料(附件五,頁7)
l 填寫完畢後,"附件二"須回傳「電子檔」及「紙本」;"附件四"須繳交「紙本」。(110/06/30前)
l 另外,"附件三至五",紙本簽核後一同送交本中心,完成提報確認名單。(110/07/30前)
(3)《教學助理之學生證影本需蓋110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才能加勞保及開支領薪,請在開學第一週內補齊,感謝配合!》
(4)實習課教學助理薪資:學士班學生每小時助學金275元,碩士班學生每小時助學金375元,博士班學生每小時助學金500元,每週工作最多時數六小時(依個案審查而定)。
(5)實習課教學助理工作期間為110年09月13日至111年01月14日止,共計18週(4.5個月)。
(6)請確認續聘實習課助理是否完成109學年度第2學期應繳交課程相關資料(工作週誌、培訓營心得報告(兩場)、成果報告等4項文件),若未完成上述文件者,取消其教學助理資格(依據真理大學教學助理設置及考核辦法第六條所示)
6. 注意事項:
(1)依據「真理大學教學助理設置及考核辦法」第六條「教學助理有義務繳交課程相關資料,參與校方或系科舉辦之相關培訓、研習課程,及經驗分享、成果發表與檢討會等活動,或教與學發展中心指定之相關演講和校園活動,以提升協助教學職能,無故不參加訓練活動及說明會者取消其教學助理資格。」
(2)獲得教學助理補助之各課程應於每月月底繳交工作週誌至教與學發展中心,並於學期第十八週(111/01/10~01/14)繳交相關資料(工作週誌、培訓營心得報告、成果報告等文件)。
(3)未依規定繳交者將會延後請領該月薪資,並做為日後不續聘為本校任何型式教學助理之依據。
7. 如有相關申請問題,歡迎來電詢問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