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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申請微學分課程(老師)

教師申請微學分課程程序

 

一、目的:

為推動教學創新、彈性學分,培育跨領域人才,以提升學生自主學習之能力。

 

二、 微學分課程內容及授課方式:

  1. 微學分課程教學目標應對應校級基本素養,並依其內容屬性歸類為語言、自然、人文社會或資訊類微學分課程。
  2. 每門微學分課程授課時數六到九小時,授課方式包含系列講座、實作工作坊等方式進行,亦可混合運用呈現。

 

三、 微學分課程師資、申請程序及開課作業:

  1. 微學分課程授課教師應為本校專任、專案或兼任教師,另可視課程需求邀請業師或校外專家協同授課;微學分課程鐘點費及相關費用應以外部計畫經費支應。
  2. 微學分課程授課教師應於開課前一學期公告時間內向教與學發展中心提出申請,申請日期依公告為準,未依期限提出申請,不予受理。
  3. 申請時須檢附「真理大學微學分課程申請表」及電子檔,經承辦單位彙整後送通識教育中心辦理課程審查事宜。審查通過後,開課訊息由教與學發展中心公告週知後開放選課。

 

四、 課程實施方式:

  1.  微學分課程每班最低修習人數以十五人為原則,經費來源另有規定或資格限制者,從其規定。
  2. 微學分課程應具備成績評核機制,授課教師於課程結束後,至指定平台登錄學生成績,成績以六十分為及格,但不列入當學期平均成績之計算。成績清冊由授課教師簽名確認後,送教與學發展中心檢核,彙整後於學期結束一週內送註冊組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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