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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專案計畫辦公室

113學年度服務學習績優教師選拔

服務學習績優教師選拔說明

  1. 依照「真理大學服務學習績優教師獎勵辦法」規定,凡本校任教二年以上之專任教師,且非前學年服務學習績優教師獲獎人,得以近二年內所開設之服務學習課程為案,提出申請。任教年資採計至選拔前一學年七月底止。
  2. 本次選拔之收件日期為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
  3. 推薦表內所填報之課程及活動數量不限,表格請自行延伸或刪減。佐證資料格式不拘,電子檔案或實體物品皆可。
  4. 請將推薦表紙本、佐證資料(文件、物品、光碟等等),擲交教與學發展中心(行政大樓2樓)。
  5. 請將推薦表電子檔案(含附件資料),以email傳送至au1aga@mail.au.edu.tw。
  6. 備註:
    • 融入服務學習教學法的課程,即為服務學習課程;是否申請校內課程補助,非必要條件。
    • 過往已申請之服務學習課程資料,請勿於本次重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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