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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專案計畫辦公室

【111深耕1-8】110學年度 第2學期 教師輔導育才精進申請案/教與學發展中心

教與學發展中心   通知

承辦人:許伯浩先生(分機1169)

日期:111年04月18日

主旨:110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師輔導育才精進申請案

說明: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1年04月29日止。

二、計畫目標:為推動教育部重要政策(厚植學生基礎英文能力、培養學生使用及運用程式語言之能力、教師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新課綱實務課程),各系所可邀請學術界/業界專家學者等領域專家蒞校演講,分享學術經歷及產業發展等趨勢進行討論,以提升教師在教學、輔導、服務方面的成效,並因應社會快速的改變與學生學習的需求。

三、執行期間:預計111年05月16日至111年06月24日(依核定公告執行時間為主),為配合私校獎補助款與教育部計畫等執行期限,核銷一律於06月24日前完成。

四、經費編列注意事項:補助金額依核定經費額度內核實報支,超支或未編列項目不予補助,請務必確實編列經費。

五、審查要點:依「真理大學教務處卓越計劃審查小組籌組與審查要點」實施審查。

六、審查標準:依計畫書完整性、合理性、預期成效、對課程發展之重要性、對學生未來發展之重要性等項目審查;計畫類型不同,所採比例不同之方式審查。為提升各計畫執行之品質與水準,將以較高審查標準審查,請各計畫申請人審慎提出計畫書(不得以舊計畫案剪貼後送出)。

七、補助案通過件數,視年度預算金額情形及申請總案件數為評估考量。

八、此次開放申請案之申請資格與補助項目如下表所示。

申請案名稱

申請資格條件

補助項目

教師輔導育才精進申請案

  1. 各系列活動/講座除系所教師外,須開放給有興趣教師參與。
  2. 各系列活動/講座交流活動型式不拘,可採教學諮商、課程套件、工作坊、實作、教材研發、微型教學及參與相關主題研習之研討會等形式進行。每學期至少需有4次活動/講座討論。
  3. 各系列活動/講座申請以一期為限,申請書須清楚定義。
  4. 申請通過者,須公告系列活動/講座並轉知教與學發展中心承辦人。
  1. 講座鐘點費(校內講師講座鐘點費依本校日間授課鐘點費標準依職級報支;校外講師講座鐘點費最高每小時2,000元。)
  2. 講座鐘點費之二代健保(雇主負擔部分)2.11%
  3. 印刷費於核定金額內,覈實報支。
  4. 膳宿費(最高100元/人次)。
  5. 雜支:如文具用品、紙張、錄音帶、資訊耗材、資料夾、郵資等屬之。(以核定總金額6%為上限)
  6. 一案最高補助3萬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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