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0學年度教師年度績效考核作業,請查照。
主旨:本校110學年度教師年度績效考核作業,請查照。
依據:真理大學教師評鑑暨年度績效考核辦法
公告事項:
一、依「真理大學教師評鑑暨年度績效考核辦法」辦理旨揭作業,本(110)學年度績效考核項目包括「教學類」及「輔導與服務類」,績效考核項目如附件(經110.6.21校教評會通過)。
二、相關業務單位已於TronClass系統平台「我的課程-學期:1102」,建置「教師績效考核_教學類(OO學院/中心)」及「教師績效考核_輔導與服務類(OO學院/中心)」作業。受考核教師得點選各類考核項目後,於其「課程功能-作業」中,查詢「必評項目成績」,並提交「教學類選評」、「輔導與服務類選評」佐證資料及「各類考核項目表」上傳。
* 教學類:課程功能之作業(5)中,項次1-4為必評項目成績查詢、項次5為選評佐證資料及考核項目表上傳處。
* 輔導與服務類:課程功能之作業(4)中,項次1-3為必評項目成績查詢、項次4為選評佐證資料及考核項目表上傳處。
三、教務處、學務處於111年7月14日(星期四)前,依各單位提供資料分別完成受考核教師「教學類」及「輔導與服務類」必評項目成績登錄。受考核教師得逕自查詢各必評項目成績,各項目未獲滿分者,點選「課程功能之成績」即可查詢扣分原因。若受考核教師對必評項目成績有疑義,得於111年7月27日(星期三)前填具「110學年度教師年度績效考核必評項目成績查詢單」,送教務處或學務處申請查詢;查證後經教務長或學務長核示始得修正。
四、「教學類」和「輔導與服務類」之選評項目佐證資料請受考核教師逕自分別上傳至前開說明二之「教學類:課程功能之作業(5)中項次5和「輔導與服務類:課程功能之作業(4)中項次4」。擬提認列選評項目之每一選評項目個別整合為一個檔案,檔案名稱請以「教學類_選評1~22_教師姓名」或「輔導與服務類_選評1~23_教師姓名」命名,檔案格式為pdf。例如:陳小明老師擬以「指導學生參加全國或國際競賽」列為教學類選評項目,佐證資料檔名即為「教學類_選評14_陳小明.pdf」;擬以「全校績優導師」列為輔導與服務選評項目,佐證資料檔名即為「輔導與服務類_選評2_陳小明.pdf」。
註:110(下)教師教學評量及導師輔導意見評量結果將於111年7月14日(星期四)開放查詢,倘日期有異動,則另行公告。
註:擬將「教學類_選評10」列為選評項目者,請於111年7月14日(星期四)前將資料提交教務處認定。
五、請受考核教師須於111年8月10日(星期三)前逕至校務系統設定110學年度各考核類別配分比重(人事系統-->考核-->教師評鑑-->維護配分比重)。
依規定受考核教師應於111年8月10日(星期三)前將「選評佐證資料」及「考核項目表」上傳至TronClass系統,另經教師簽名後之考核項目紙本表單須依學院(中心)指定時間送交所屬學院(中心)。
六、各學院(中心)應於111年8月31日(星期三)前完成考核初審並將初審結果及評鑑考核會議紀錄,連同經審查合於免評鑑考核或延後評鑑考核者資料,送由校教師評鑑考核委員會複審,複審結果陳請校長核定後,由人事室通知各學院(中心)學年評鑑考核之核定結果。
七、若有任何教師評鑑考核相關問題,請逕洽業務承辦人,
教師評鑑考核:人事室羅月瓊小姐(1043)
教學類:教務處連佳儀小姐(1101)
輔導與服務類:學務處林依潔小姐(1201)
TronClass系統平台操作:教與學中心許伯浩先生(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