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申請事宜
教與學發展中心 通知
日期:114年10月28日
受文者:全校教學單位
主旨: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申請事宜
說明:
一、 為鼓勵真理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學生考取專業證照,以提升其專業知能及競爭力,依據「真理大學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辦理學生考取專業證照補助事宜。
二、 證照獎勵申請:
(一) 提報期限:即日起至114年11月21日(五)止。
(二) 須滿足下述兩點申請條件:
1. 本次申請受理證照核發生效日期在114年2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間。
2. 申請獎勵之證照名稱,應與「真理大學系所專業證照分級補助表」(附件一)中申請人所屬學系表列之證照名稱一致,始得提出申請。
(三) 請欲申請學生備齊「證照補助資料表」(附件二)(申請人填寫處需完備)及相關資料—身分證正面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本人存摺影本、證照正本(系所驗畢立即歸還)及影本。
(四) 完成上述資料後,請將「證照補助資料表(含相關資料)」送就讀系所審核。系所審核檢附資料是否符合並依規定辦理。缺件須能於申請期結截止前補件,資料有誤退回重送。
(五) 特別提醒:
1. 本人存摺影本請與入學提供帳戶一致;另外華銀、中信銀、淡水一信免扣匯款手續費外,其他金融機構須扣手續費30元。
2. 教與學發展中心屆時依規定複審系所初審通過之申請表單,核算獎勵金。
三、 本次所補助之專業證照獎勵分為三級:
(一) 與學系職業類別呈高度相關性(A級)
參加政府機構或專業職業類機構舉辦之國內外證照考試或檢定,取得通過之證明文件者,可申請獎勵金以壹仟伍佰元為基準。
(二) 與學系職業類別呈中度相關性(B級)
參加政府機構或專業職業類機構舉辦之國內外證照考試或檢定,取得通過之證明文件者,可申請獎勵金以壹仟元為基準。
(三) 與學系職業類別呈一般相關性(C級)
參加政府機構或專業職業類機構舉辦之國內外證照考試或檢定,取得通過之證明文件者,可申請獎勵金以伍佰元為基準。
獎勵經費來源為「教育部補助之相關計畫項下經費支應」,實際補助金額依當年度預算做適當調整。
如有相關申請問題,歡迎來電詢問承辦人:連佳儀小姐(分機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