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真理大學專案計畫辦公室

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申請事宜

教與學發展中心   通知

 

日期:1141028

受文者:全校教學單位

主旨: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申請事宜

說明:

一、        為鼓勵真理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學生考取專業證照,以提升其專業知能及競爭力,依據「真理大學學生考取專業證照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辦理學生考取專業證照補助事宜。

二、        證照獎勵申請:

(一)   提報期限:即日起至1141121()

(二)   須滿足下述兩點申請條件:

1.          本次申請受理證照核發生效日期在11421日至114731日間

2.          申請獎勵之證照名稱,應與「真理大學系所專業證照分級補助表」(附件一)中申請人所屬學系表列之證照名稱一致,始得提出申請。

(三)   請欲申請學生備齊「證照補助資料表」(附件二)(申請人填寫處需完備)及相關資料—身分證正面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本人存摺影本、證照正本(系所驗畢立即歸還)及影本。

(四)   完成上述資料後,請將「證照補助資料表(含相關資料)送就讀系所審核。系所審核檢附資料是否符合並依規定辦理。缺件須能於申請期結截止前補件,資料有誤退回重送。

(五)   特別提醒:

1.          本人存摺影本請與入學提供帳戶一致;另外華銀、中信銀、淡水一信免扣匯款手續費外,其他金融機構須扣手續費30元。

2.          教與學發展中心屆時依規定複審系所初審通過之申請表單,核算獎勵金。

三、        本次所補助之專業證照獎勵分為三級:

(一)   與學系職業類別呈高度相關性(A)

參加政府機構或專業職業類機構舉辦之國內外證照考試或檢定,取得通過之證明文件者,可申請獎勵金以壹仟伍佰元為基準。

(二)   與學系職業類別呈中度相關性(B)

參加政府機構或專業職業類機構舉辦之國內外證照考試或檢定,取得通過之證明文件者,可申請獎勵金以壹仟元為基準。

(三)   與學系職業類別呈一般相關性(C)

參加政府機構或專業職業類機構舉辦之國內外證照考試或檢定,取得通過之證明文件者,可申請獎勵金以伍佰元為基準。

獎勵經費來源為「教育部補助之相關計畫項下經費支應」,實際補助金額依當年度預算做適當調整。

如有相關申請問題,歡迎來電詢問承辦人:連佳儀小姐(分機1101)

瀏覽數: